語言文字

索緒爾.符號理論

Saussure's Theory of Semiotics

 

  兩個月以前我跟一個臺灣朋友一起喝酒,討論我學中文的過程,她問我初學的時候,老師們是用注音符號(bopomofo)還是用「ABC」教我們?  我回答大多數的漢語作為二語的課程都用拼音教學,她說:「但是ABC無法表示很多中文發音,譬如用 「X」不能表達 「西」這個音符,只有bopomofo才能表示中文發音。」她說了這句話,我才發現那位很聰明的朋友對語言的瞭解有一個盲點:她以為一個語言的符號就足以表達那個語言的聲音,卻不明白一個符號和一個聲音沒有絕對的關係。

  我朋友所犯的錯誤,應是無可厚非的,因為從柏拉圖一直到像盧梭等歐洲哲學家,都以為一件事物和它所指的詞彙有密切的關係,換句話說,一個詞彙就足以代表事物的本體,詞彙跟概念或者事物的真理都存在一種自然的關係。但其實不然,在19世紀末,一位瑞士的語言學家弗迪南·德·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對這個傳統的理論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質疑:如果聲音表達物體的本質,為何世界上有成千成萬種不同的語言?他說一個概念和一種聲音是任意的,而不是自然的,雖然他的論點在表面上看起來很簡單,但是它對語言學、哲學、社會學,乃至人類社會科學基礎理論的影響都相當深遠。

  索緒爾把概念叫做「所指」(signifié),把聲音或者形象叫做「能指」(signifiant)。能指不只是聲音,也包括形象,連這個牌子或這個動作【圖片】也算是一個能指。
 

     一個所指和能指沒有自然的關係,而都是人所創造與約定俗成的,請看「照片」,簡單地說,一棵樹在英文中是tree,在德語中是 der Baum、在法語中是 un arbre 等等,那這是什麼呢?到底是tree 還是樹呢?兩者都是不容置疑的,因為所指和能指的關係是任意的,毫無任何理由或者邏輯上的原因,

  索緒爾認為,所指和能指結合起來才能產生一個符號,它們被定義的時候,所指、能指和符號才能存在。下面的圖解釋所指與能指如何變成一個符號,A就代表知覺和外界給我們的印象,它代表全部「所指」的可能性,這些印象尚未形成一個概念或者思想,都是很混亂的;B則代表能指的可能性,也只是混亂的音符,還沒演變成詞彙,在一種語言制度裡,一個印象和一個聲音被切割了以後,才產生一個符號,才讓所指和能指存在。索緒爾用一張紙的上面和下面做比喻,不可以把上面與下面分開,如果上面存在,那下面就得存在,反之亦然。

  一個符號的一致性不是從概念來的,符號和它的認知沒有絕對的關係。那是因為在一種語言的整體性,按照約定俗成,我們說「樹」,而不說其他的聲音。在一種語言結構裡,一個符號的一致性不是因為它代表那個東西,而是因為它指的不是其他的東西。譬如,為什麼在中文裡不以「狗」這個聲音來指「貓」呢?一隻貓就是一隻貓,因為它不是狗、不是杯子、不是你、不是我等。明明是貓而說狗,不符合中文整體的符號結構。我們可以想像,如果我突然用「狗」這個能指來表示「貓」的概念,也同時用「貓」 來表示「狗」的概念,然後所有的人也都那樣做,在將來這就是一隻狗,而那就是一隻貓,是因為那種改變也改變了中文符號的系統,因此,索緒爾認為一個詞彙的一致性是從「純粹差異」來的。

  你可能會反問: 「很多中文漢字看起來都像它所指的事物的形狀,比方說,人這個字就看起來像一個人的兩條腿,或者日那個字看起來就像太陽一樣」,但是在其他使用象形文字的語言中,他們用不同的象形文字來代表這些東西,【請看一些從古代語言來的例子】,哪個象形文字是更客觀的,更自然的?不可諱言,沒有任何標準來評估哪一個符號更適合自然的現象。

  你們也可能提出另外的異議:「象聲詞跟它所描述的聲音,確實有自然的關係吧?」通常學中文的學生都把中文的象聲詞視為幼稚,是因為每一種語言的象聲詞都不同,譬如,一隻狗的聲音是「汪汪」或是「bark bark」或是 「woof woof」 呢?若你們的回答是:「中國的狗只講中文,而美國的狗只講英文」,那肯定是不正確的!顧名思義,象聲詞只是一種能指,它與所指的關係還是任意的。

※ 作者:杜星平/2018年秋季班/ICLP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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