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議題

罷免權

The Right to Recall

  今天我想繼續討論政治。上次我從國民黨跟黑金的關係談起,談到顔清標,再談到顔寬恆,最後談到陳柏惟,現在我來談談罷免權。信奉民主主義的人對罷免權很重視,說罷免權是一個工具,這個工具不好也不壞,只是一個工具而已,應用這個工具能做好事,也能做壞事。事實上的確如此,使用罷免的方法有時候只有迫害,卻沒有幫助。

  比方說,自從陳柏惟上任以後,常受到國民黨的批評,可是老沒有辦法解決,結果國民黨利用了罷免法來反對民進黨,並試圖擴充政權,得到比較多人民的支持。國民黨過去支持的罷免法成功以後,不久罷免權似乎就流行起來了,民進黨也可以應用這樣的方法,可是我對這種方法的印象很負面。使用罷免權來復仇,不但會傷害民主,同時也會讓政府浪費時間和金錢。如果一個政治人物做得不好,人們應該怎麼做?就韓國瑜被罷免而論,這個罷免案投票的結果很清楚,90萬人投票支持韓國瑜被罷免,而只有兩萬多人投下反對票,因此當時選民的意願是很明顯的,可是陳柏惟被罷免的時候卻不是那麽清楚,也好像是一個僵局。我個人認為,當政治上碰到僵局時,人們應該維持現狀,等待下一次選舉,民主國家的人民應該過簡單的生活。

  在美國,有一些州舉行罷免的規定不太嚴格,也有一些州的規定很嚴格。 舉例來説,加州2021年有罷免州長的投票,投票的結果呢?當然沒有什麽改變,就只是白白浪費了三億元而已。在美國,舉行罷免的費用是來自政府抽的稅,重新選舉的費用也是一樣。可是為什麼人民應該為一件他們不想要發生的事情付費?這樣做不算是民主國家吧? 罷免政治人物的要求大部分很高,可以對抗罷免的結果,但是舉行罷免投票的需求卻很低,所以很多地方都可以舉行罷免投票,但是投票結果的變動並不驚人。

  罷免權很重要,可是舉行罷免很貴。我們應該怎麼做對民主的發展比較有利?首先,舉行罷免投票應該有當地人一半以上的支持;其次,當時的領導人應該很清楚地說明當地的前途;再其次,人們應該知道罷免過程需要的費用,記錄應該相當清楚。有時候我認為公民要他們的政治人物做得完美,但是他們並不是完美的人。由政治人物來辦理選舉,社會當然不會是完美的,可是公民可以告訴領導人,他們做了什麼事,應該推舉跟老百姓一樣的人成為領導人。

  現在我已經把罷免的問題大概地講完了。按照目前的情況,大家應該看罷免在台灣和美國有什麼改變? 我相信罷免法會變得越來越重要,然後再變得不那麼重要了。公民很聰明,他們已經罷免過一次、兩次,可能喜歡罷免的過程給人帶來的興奮感,也會很快發現政黨其實都在作秀,還知道應用罷免權這個工具,可能也會傷害了政治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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