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同學好!
為了慶祝這個週末剛舉行過的跨性別遊行和LGBTQ+遊行,我想用今天演講的時間來分析一下同性婚姻和女性權利的歷史與關係。
首先,同性婚姻在台灣是2019年才合法化的。就法律的開放性而論,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國家把同婚合法化的。同婚倒是合法化了,可是在法律上、社會上,你們認為酷兒的權利平等了嗎?
到現在為止,同性伴侶仍然是無法領養小孩的。因為修改法律時,受到大眾反對的緣故,政府把同婚的法律單獨制定法規,從一般婚姻法中獨立出來,並且法規裡同婚的權利比異性婚姻法中的少得多。
雖然法律上還沒完全平等,可是,不要說在全亞洲台灣是對酷兒族最開放的國家,就是在全世界也是酷兒權利的先驅者。
其次,我再談談女同志族群觀念的演變。舉例來說,在女同志中有「TP」的角色,所謂的「TP」,「T」指的是女性看起來像男性一樣陽剛,而「P」代表「老婆」的「婆」,但在1987年後因解嚴而出現了「酷兒」和「不分」這兩個詞彙,明顯看出從那時候起,女性可以不成為「TP」,更有權選擇表達自己的性別權。
我這次的演講提出了同婚合法化和女同志歷史的演變,是想強調酷兒遊行與提倡酷兒權利等等的活動是很重要的。若同志們曾經覺得除非自己像異性一樣生活,要不然就得不到愛、得不到支持、得不到機會,現在這種想法已經一天比一天少了。再說,一般民眾對同婚的接受度也從2018年的33%提升到2023年的58%了。
因為同婚合法化的緣故,社會也開始慢慢地把同性婚姻看成是正常的事情。就算有些人一開始不太認同,但是法律的認可也讓人不得不面對現實,學會以新的方式來看待世界。至於社會上所使用的詞彙,合法化前,很多人懷疑若女同志或男同志結婚,不知道該怎麼稱呼他們的對象,但現在出現了以「伴侶」、「另一半」這些詞彙來稱呼對方。可見法律上的改變也能帶來文化和觀念上的進步,對同性戀者的人權更加尊重了。
在一個原本來自重視傳宗接代的社會制度之下,台灣的酷兒權利是相當進步的。同婚合法化讓我們看見社會觀念的進步,但這並不是終點,而是起點。除了同婚合法以外,跨性別的平等和醫療上的權利和酷兒心理保健也都還有進步的空間。至於未來的發展,我個人希望兩性與酷兒的權利能在日常生活與法律制度中達到真正平等。
因為時間有限的關係,我就說到這裡,要是對我所說的話題有興趣的話,歡迎各位提出問題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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