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聽聽它的尖叫聲像男人還是女生。」 今年2月11日,16歲的英國跨女布麗安娜.柴(Brianna Ghey)光天化日下在公園裡遭捅死。以上為兩位兇手之間殺人前發送的簡訊。布麗安娜.柴的屍體被發現時,身上有28道刀傷。12月20日,此案以有罪判決收場,兩位未成年的兇手將於明年2月被判刑。在警察調查過程中,前期已經排除了仇恨犯罪的可能性。排除這個可能以及剛剛下令的判決根本沒有重視恐跨現象在此案扮演的角色,因而辜負了整個跨性別群體。 布麗安娜.柴之所以被選定殺害,就是因為她是跨性別女生。身為一名跨女,這點對我來說是一清二楚的。然而由於政府機構的故意忽略、媒體不負責任的八卦式報導等成因,即使目前證據明顯顯示布麗安娜.柴被殺害的決定性因素為她是跨性別者,仍然有著許多公眾人物、組織一口咬定跨性別身分與此案毫無關連。 因此我想寫出這篇文章,從一個跨女作者的觀點給大家分享我個人分析與感想。單單參考兇手本身的話語就足以表明布麗安娜的兇殺案主要動機就是恐跨。否認這個事實相當於再次打擊已經受了心理衝擊的我群,不僅僅等於對我群再施加一層暴力,也根本無助於避免恐跨謀殺再次發生,反而混淆此案的根源,因而任由這種暴力一再發生。 非人化與戀物癖 為了了解此案的來龍去脈,我們必須認清兩位兇手為何選定布麗安娜.柴。 Brianna Ghey被殺害之前,兇手之間交換了不少短信。其中包括以下段落: X:「我對某人著了迷,卻對他沒有感情……她叫布麗安娜……我不知道怎麼解釋。還有她有個屌lol」 Y: 「是femboy(偽娘)還是tr*nny(人妖)? 」 X說她是跨性別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女的一樣,看起來很漂亮。 Y回覆說自己喜歡的類型不一樣,接著說:「當你跟它互動時,你會有什麼樣的感覺?」X回答會有一點緊張,可是心臟覺得沒問題。 Y接著回覆:「 我看你應該不是談戀愛了,更像是好奇,被它的怪異本性所引起」 X同意布麗安娜很令人著迷,說她真的與眾不同。 除了這次對話以外,還有以下內容: X:「我不想等了,只想看她死。我想看她一臉純粹的恐怖,聽她痛苦尖叫」 Y:「真的嗎?我只想看看它的屌有多大」 X:「我真想有它的一隻眼睛。她的眼睛很漂亮」 以上短信以外,其他許多資訊也都用「它」這個詞來表示布麗安娜。這些引用如何反映兇手選定布麗安娜的主要動機就是恐跨? 從兇手的話語裡面可以看出,在他們眼裡,布麗安娜早就不是人了,而是具有人體形狀的怪物,因此她是相當容易殺害的對象。不可忽略的是,這種非人化有兩種表現。第一,就是這種較為直接的形式,用非人代詞與無情科學式語言來討論她。第二,就是圍繞著跨性別者的一種戀物癖。以上兩段對話中,X說布麗安娜很漂亮,甚至想擁有她的眼睛,以及Y用色情詞彙來說她、說到自己對她的生殖器的痴迷,都是這種雙重戀物癖的表現形式。文字中顯而易見的是,兇手對布麗安娜著了迷,然而他們的感覺並沒有把布麗安娜當作一個人,而是一個東西。 Y問她是femboy還是tr*nny也很重要:這些說法都是辱罵詞,也是十分色情的詞彙,經常在色情網站內容中出現。換句話說,恐跨暴力各種形式都與對跨性別的戀物癖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性。恐跨則由兩方面構成:一、厭惡跨性別者,二、對跨性別身體痴迷。兩者交叉,導致跨性別者成為有心人眼裡的暴力目標。 這種非人化就是此案的根本動機,亦不只是這兩個兇手個人扭曲心理所產生的現象。更確切地說,這種非人化是包圍著現代世界的保守氣氛的成分之一,源於性別二元這個構建的無處不在,而存在於現代政治不少主流黨派與聲浪之中。每次討論廁所性別標誌、質疑某人的性別認同、嘲笑某人的性別表達,底下蘊含著殺害了布麗安娜的法西斯主義恐跨思潮的陰影。 媒體報導不負責任,廣大社會有意忽略恐跨 縱使確鑿證據表明恐跨在此事件扮演了決定性角色,可是種種媒體繼續辜負已離我們遠去的布麗安娜.柴。比較正式、有權威的報紙也好、八卦小報也好、個體評論者也好,都出版了模棱兩可的文章,實質上一律深表遺憾,卻未能勇於承認正是恐跨殺害了布麗安娜.柴。 有的作者提出,證據中包括未來殺害對象的清單,上面的跨性別者只有布麗安娜一個人,因此證據不足以判斷布麗安娜被選定是由於恐跨這個緣故。兇手們的確寫了此一清單,但這並不代表布麗安娜.柴在清單上出現不是因為跨性別身份。這是極其重要的:即便清單上有別人,他們多半跟兩位兇手有了固定的關係,一個是喜歡上了一個兇手中意的女生,兩個是另外一位兇手討厭的同學。布麗安娜呢? 對他們來說,布麗安娜是個生命毫無價值的怪物。她是個又漂亮又怪異的非人東西,接近她彷彿接近一隻動物,先玩弄一番再把她消滅是自然而然的。他們的短信明確地顯示兇手對她著迷,而且建構這種著迷的根本感覺就是非人化與鄙視。布麗安娜之所以會被兇手們選定為謀殺對象的可能原因,唯有針對性恐跨仇恨犯罪才站得住腳。正如報導整個法庭過程的跨男記者,也是報導此案的唯一跨性別者,Jess O'Thomson所寫的: 對於恐跨能不能說是殺害布麗安娜的動機,有了很多討論。實際上,我們永遠都沒辦法確定各種罪行的動機,就像起訴方結辯時所說的一樣。 然而,對我來說,恐跨在布麗安娜的死亡扮演了一定的角色是清楚的。 她處於弱勢,因此更容易被殺害。 There has been much discussion as to whether transphobia was a 'motive' in the killing of Brianna. The reality is, we never know the motive for many crimes, as highlighted by the prosecution in their closing speech. However, it seems clear to me that transphobia contributed to Brianna’s death. She was vulnerable, and this made her easier to kill. 現在,無論是警察、法庭、還是媒體,統統都對恐跨結結巴巴、避開不談,我只能說:不可恥嗎?否認或繞開恐跨殺害了布麗安娜.柴這個事實,等於為恐跨奠定基礎,任由這種謀殺再次發生。這種故意忽略,在我看來是廣大社會的一種默契共識。即便我群一個個在大家面前正在被血淋淋地殺死,但媒體只能說那四個字:深表遺憾。始終未能勇敢地為我群出頭,實話實說,承認恐跨目前發酵的恐怖程度。 我的姊妹們沙啞得快失聲了,不斷地喊叫請求人們關注我們面臨的仇恨熱潮,及其帶有要求我群徹底滅絕的聲浪。聽到我群喊聲的人卻只知道以病態的好奇心納悶:欸,這個喊聲,是男的還是女的?
各位好,我今天要講的這個題目得從19世紀初說起,當時,經過許久的協商,澳洲的七個州終於確定統一,成為一個國家。並且在1902年,通過讓女性有投票權的法案。然而,澳洲的原住民卻一直沒有獲得這個權利。 爲什麽呢?主要是跟澳洲歷史有關係。英國人剛到澳洲的時候,即使親眼看見澳洲的原住民,卻仍然認為澳洲是「沒有人的土地」。換一句話説,他們把原住民也算成是澳洲的自然風景和動物,也就是説,根據他們的觀點,原住民不算是人類。為什麽他們犯這樣嚴重的錯誤呢?那是啓蒙時代的科學種族主義所造成的。簡單地說,由於原住民的文化和社會跟英國的完全不一致,「沒有人的土地」這個名詞的意思主要就是他們認爲澳洲的原住民不但不文明,還是還沒有演化完成的野蠻人,因此不算是人。這個觀點當然不正確,但是在那時候卻是很流行的偏見。所以,制定憲法的時候,就有了明顯的階級差異:上層是來自英國的白人、其他白人和其他移民,下層是原住民。要是原住民想買房地產、跟別的澳洲人結婚,那簡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這樣的情形一直維持下去,直到1967年。那一年澳洲人民的觀念大規模地改變了,政府舉辦一場把原住民當作人類、修改憲法的公投,人們發起承認原住民的運動。當天,全澳洲的人口都去投票。結果有百分之九十的人贊成。於是,政府根本地改革了憲法,以新憲法取代了過去錯誤的條文,這個改革在澳洲歷史上佔了非常重要的地位。不過,要到1984年,原住民才終於跟所有的澳洲人一樣,有了平等的地位。因爲有了投票權的關係,原住民的地位比以前好多了。原住民的物質生活,也是從那時候起才慢慢地改善。但是大多數的社會勢力還是在白人的手裏。 上個月,我們舉行了一場公投,目的是讓原住民在中央政府裏有自己的話語權。可惜,沒通過。這樣一來,原住民的權利都還是一定程度地由其他人的意見來決定。不公平的現象還是存在,不過,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就能改善。由於時間的關係,不能繼續詳細地說明,我今天的演講就到這裡為止。謝謝聆聽。如果有問題,歡迎各位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