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經濟學中,利益和自益都是非常重要的概念。為了分析政治現象,必須先瞭解行為者的利益,也就是說,行為者的行為取決於它們的利益。 政治學術裡面的利益包括具體的土地、自然資源、金錢, 也包括更抽象的權力、自由、影響力。作者進一步來分析界定利益中的兩種。一種利益就是「直接利益」。「直接利益」即行為者可以直接獲得或者喪失的利益,比如財富和所得。因為行為者可以直接使用、分配、處置,「直接利益」也稱為 「目的性利益」。 這概念並不難了解。如果我們觀察那些很基本的經濟活動,就可以發現「目的性利益」如何影響個人的行為。一家公司花一大筆錢宣傳其產品的原因何在?這家公司認為它會獲得的利潤比所付出的金額多。為了獲得更多利潤,公司願意花錢。 另外一種利益是「間接利益」。一般定義的「間接利益」是行為者不能直接擁有、使用 或分配的利益。但是「間接利益」可以影響「目的性利益」的利害、得失與多寡。因此,「間接利益」也可以稱為「工具性利益」。以政治任務為例,政治權利可能是「工具性利益」,因為擁有較高的政治地位可能增加從事政治任務所獲得的財富。 把「利益」這個概念分成「目的性利益」 和「工具性利益」有助於瞭解「利益」這個很抽象的概念。但是這樣的分析流於狹隘,我們只把財富或者土地這樣具體的東西稱為「目的性利益」,隱含著抽象的利益只是工具而已。但是通過其他政治研究和歷史,我們知道所謂的「間接利益」-- 不能直接擁有的利益 -- 影響個人的行為也或是個人的目的。投票是個例子。個人決定投票的原因是什麼?他們可以獲得「直接利益」嗎?其實不然,有的時候,公民必須忍受對他不利的情況來去投票。比方說,工作人員得請假去投票。如果沒有具體的利益,公民為什麼決定去投票?他們可能得到抽象的利益,所謂的「間接利益」,比方說其他人的肯定、較高的自我評價等等。這樣的利益不是「工具性利益」,而是投票的原因和目的。 總而言之,「利益」可以解釋行為者政治上的決定。但是,行為者的目的不只是所謂的「直接利益」,「間接利益」也可能是個人的目的。這樣的角度會有助於瞭解更多政治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