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環海的台灣 在過去,海運業一般不常引起大眾討論或是新聞關注,但是在疫情期間,海運業卻突然紅了起來,非但在台灣,甚至是全世界,各國的新聞都紛紛報導海運不容忽視的重要性。全球貨運費用在2021年創下歷史新高,許多海運公司開始要面對新的挑戰,像是在美國洛杉磯港口泊位一位難求的狀況之下,許多貨輪可說是擠破頭也擠不進去。同時,海運獲利豐碩,許多物流公司的市值在這段時間也跟著水漲船高;長榮在2022年底發放給員工的年終獎金可是讓許多人跌破眼鏡。 台灣在國際物流發展上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這是不爭的事實。全世界知名的海運公司,其中有三個是台灣公司(長榮、陽明、萬海)。身為外國人,我以為小小的台灣有這麼偉大的海運歷史會使得所有的台灣人走路有風,但是卻意外發現物流業似乎沒有受到一般台灣人的重視。諸多的疑問油然而生,例如:「台灣的小孩子是怎麼看待海運的?」、「現在台灣的學生想要從事這樣的工作嗎?」在無數的疑問產生之後,我決定去位於台北的長榮海事博物館來尋找答案。 小朋友印象中的海洋 一般台灣人在參觀長榮海事博物館前,往往對台灣的海運歷史不熟。現場詢問來參觀的小朋友們:「長榮公司最早是做什麼的?」大概有90%的小朋友會跟你說是飛機。孩子們印象中的長榮是航空業,然而事實上長榮是以海運起家。曾聽台灣人說:「台灣雖然四面環海,可是台灣人民事實上對海洋是很陌生的。」 有人認為台灣人之所以對於海洋這麼陌生,可以歸因於漢人早年橫越海峽來到台灣的歷史。有一句諺語說:「十去,六死,三留,一回頭。」根據這個說法,移民的艱難經驗讓老一輩的台灣人對於大海產生一種恐懼感,所以海洋在過去的時代就淪為人們避而不談的話題。甚至還流傳一句打趣的話:「台灣只有海鮮文化,沒有海洋文化」。換句話說,去漁港吃海鮮大家都很在行,但是對海洋、航海的知識相對陌生。我對以上兩種說法不便置評,因為自己並不是在台灣出生、成長,然而我認為對於海洋感到陌生、甚至感到恐懼,是人之常情。 未來航海王 為了把海洋教育推廣到全民大眾,並且讓更多台灣的莘莘學子對海洋產生興趣,長榮海事博物館會不定期舉辦「未來航海王」青年學習活動。這個活動是針對台灣十二年義務教育(包含國小、國中、高中)學子設計,也是給所有正在探索志向的年輕人,一個認識台灣海洋文化的機會。除了推廣海洋文化,博物館希望這些活動會給孩子啟發,促進他們對海運事業的興趣,說不定未來有機會成為長榮團隊的一份子。 在疫情初期,世界各地的博物館都是停擺的,沒人能夠參觀,長榮海事博物館也不例外。即便如此,長榮海事博物館仍然非常積極面對困境,定期推出一系列「海有誰知道」社群媒體貼文。這些貼文提出多種有趣的問題:「航空母艦上出現鳥時,該怎麼解決?」、「摩斯密碼是怎麼用來救命的?」另外,博物館也利用疫情期間設計一套新的「尋寶解密大挑戰」活動。雖然博物館沒有人能夠進來,但是博物館在線上一直持續推廣海洋教育。 推廣海洋教育 台灣四面環海,海運業對台灣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在未來海洋教育將會是台灣政府非常重視的一個話題。自從2007年起,台灣教育部通過《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修訂並擴大跟海洋有關的政策理念,為了全面徹底塑造「親海、愛海、知海」的教育情境,教育部設定多種目標來培養海洋教育,針對不同年紀學生的學習需求,舉凡國小低年級學生可以開始認識水的特性及其與生活的關係;中年級學生會進一步瞭解家鄉常見的河流或海洋資源及其保育方法;到了高年級就能瞭解海洋自然科學的基礎知識;從國中開始會漸漸培養學生人與海洋和諧共處的價值觀,建立熱愛家鄉,熱愛海洋的思想情感。 即便大部分學生未來不會從事海運業相關工作,但只要人民開始能夠對海洋有一定程度的瞭解,我們就有機會創造一個更美好的未來,讓台灣的海洋教育能以生命為本的價值觀出發,進而建立海洋台灣的深厚基礎。
大家好,我今天要講的題目是一個近代的政治現象,可是在未來的歷史上一定會記載其重要的意義,那就是台灣的性別平等教育法。 雖然目前在世界上還不被承認,但台灣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仍是一件值得推崇的事。性別平等教育法解決了一個全球嚴重的性平問題,並開創了國際人權的先例。由於台灣以外的任何國家不曾通過同樣的法律,我想問,為何台灣做到了呢?隨著台灣的政治變化,可以看見原因在於社會運動。 性別平等教育法發展背後的動機可以追溯到一九八零年代和九零年代在台灣接連發生的「社會運動浪潮」。專家說,這些社會運動促使政府解決各種社會問題,其中包括:消費者運動、環保運動、勞工運動、婦女運動、原住民運動和無殼蝸牛運動。 其實,性別平等教育法只表現出台灣政策進步的其中一個面向而已。沒有那麼多社會運動,就沒有社會正義的聲浪,也可能沒有性別平等教育法。在台灣開放的過渡時期中,社運人士迫使政府把民生主義放在第一位。在台灣採取民主制度的同時,也受到很多女權主義者的影響,尤其是婦女新知基金會的創辦人,李元貞。 這些提倡女權的人士,一開始只以女權為目的,並沒有認知到為同志爭取權利其實也是平等社會的一環。由於李元貞的進步思想,使得婦女新知基金會成為同性戀者和少數族群的保護傘。 她不但提倡了女權,也推動了性別平等教育法包括多元性別傾向(LGBTQ)的人。性別平等法是由婦女新知基金會會員提出的,通過法案的過程前後長達4年,草稿一共有三份。 我簡單地解釋一下法律的演變: 台灣2004年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前是2000年起草的「兩性平等教育法」。2003年,隨著4月20日屏東高樹國中發生葉永鋕的事件以後,法律的制定者,為了把多元性別認同與傾向納入其中,不但把法律的名稱改成了「性別平等教育法」,而且也把具有LGBTQ+的條款納入。 在2003年修改了第二次草案,終於在2004年6月獲得通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沒有性平法的前身「兩性平等教育法」以及整個80年代女權運動的巨大壓力,我們今天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就不會存在。 現在全球仍有69個國家還把同性戀行為視為犯罪,不是要坐牢,就是處死。而台灣除了保護同志,同時也提倡了多元性別教育。表面上僅是一個政策,且政策的實施仍需強化,可是從社會的立場來看,這個政策的成果很豐碩,影響也很深遠。台灣制定這個法律的背後意義就是同志在政治,社會和教育上,正式地被承認。 現在台灣是世界上性平教育的先鋒,確實值得國際社會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