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窗

維持社會秩序的力量

The Power of Social Order

  維持社會秩序是政府與國家長期以來的一個重要課題。自古至今,他們試著通過各種手段來達到這一目的。十六世紀,托馬斯·霍布斯在《利維坦》中認為,政府需要權力來避免社會動蕩。在此基礎上,本文將介紹三種維持社會秩序的方法:經濟手段、宗教信仰和暴力恐怖

  古羅馬用有一句著名的諺語: 「麵包和馬戲」(拉丁語:panem et circenses)。 羅馬詩人尤維納利斯認為,羅馬政府建設了大量公共娛樂設施,以轉移老百姓的注意力,這樣一來,他們就忽視與羅馬社會有關的重要議題。簡單地說,只要老百姓有食物和娛樂,他們就不在乎政府的行為。現在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這樣的例子,例如海灣國家為公民提供閒職,或者巴西浪費金錢補貼石油的價格。用一句話來說,只要公民感覺滿意,這些政府就能維持社會秩序。

  以卡爾·馬克思的作品為例子,他說宗教是 「民眾的鴉片」。他的意思是,由於宗教令老百姓又乖巧又順從,許多國家利用宗教來滿足人民。例如,古代中國採用儒家制度,這樣一來,大家就遵守嚴格的階級制度。孔子鼓勵人們服從於國家的權力,同時提倡孝順的觀念。中古歐洲亦採用這種辦法,因此教堂在每個城市中多半都佔了相當重要的地位。那就是說,擁有最大的道德權力,因此它們能控制社會制度,從而維持整個社會的秩序。

  最後一個例子是最激進的:用暴力與恐怖壓迫老百姓。台灣曾經歷過這樣的時期,也就是所謂的「白色恐怖」的時期。國民黨政府擔心台灣的本土社會精英會抵抗中央政府的控制,因此由國民黨指揮的軍隊鎮壓台灣的抗議行動。白色恐怖導致了數不清的台灣人死亡,而且從國民黨遷到台灣起,台灣本土社會不再存在了。事實上,台灣歷史上有非常多政府使用暴力鎮壓老百姓的例子,因為要是政府有使用暴力的專權,人們就抵抗不了政府。

  總之,政府利用多種方式維持社會秩序,但最大的問題是政府是唯一能定義「秩序」的實體。在社會不穩定的時候,即使政府的行為違反了自己所制定的法律,很多政府仍認為以暴制暴是合理的。因此,我們必須隨時關注政府的行動,以免政府不知不覺地侵犯老百姓的自由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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