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得承認「死刑」是一個非常有爭議的話題,但,假使要提出看法,我個人認為美國政府應該廢除死刑。今天我將演講的內容分為三個部分,第一,是否合乎道德倫理;第二,死刑是否能作為嚇阻犯罪的手段;第三,與經濟成本有關的三個論點。 支持死刑的主要道德論據是公平正義。大多數被判處死刑的情況通常是由於某人被殺害,因此很多人認為死刑符合該兇手之罪行。然而,我認為死刑是一種落後的處罰方法,類似於「以眼還眼、以仇報仇」之類的過時思想。此外,政府當局被賦予了過多處置公民的權力,但他們不應該左右某人的生死。尤其,按照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聯邦政府不能對刑事被告實施嚴厲處罰。因此,死刑的反對者認為死刑是一種殘忍和不人道的懲罰形式。另一方面,支持者認為死刑不能被視為一種殘忍和不尋常的懲罰,其原因在於當初憲法第八修正案經國會通過時此裁罰方式就已經存在,而那些提出修訂憲法的人士本可以直接廢除原條文,但他們並沒有這麼做。 其次,支持死刑的人認為,將死刑作為關於謀殺這類刑事案件的懲罰可以嚇阻犯罪分子。同時,它也可讓受害者家屬感到釋然與安慰。在我看來,其實沒有多少證據可以證明死刑是一種有效的嚇阻手段。事實上,那些廢除死刑的州的謀殺率一直低於仍保留死刑的州的謀殺率。此外,被告為有色人種時的種族偏見一直影響著被告是否會被判處死刑與執行死刑。自 1976 年以來,儘管黑人僅佔總人口的 13%,但被處以死刑的人當中有 35% 是黑人。 至於支持或反對死刑問題的最後一個論據是執法的成本問題。死刑比終身監禁所付出的成本要昂貴得多。據統計,死刑案件的平均成本為一百二十六萬美元。此外,支持死刑意味著無辜的人可能面臨被處死而永遠無法翻案的風險。這可能會是一個無法挽回的錯誤。若要尋找替代方案,先讓被告在監獄中度過一段時間則是一個更好的決定。總之,我認為一個現代文明的社會,應當廢除死刑。
1848 年初,有兩個男人在加州發現了黃金。資訊傳到美國各地,很快地就吸引了許許多多抱著淘金夢的人搬到西部。結果,西部人口數突然上升,犯罪率也跟著提高,尤其是加州。因此當地政府建立了美國歷史上第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監獄。 之後的一百年,私立監獄沒經過什麼大變化。但二十世紀末,社會變得越來越保守。國內的監獄制度成為熱門話題,尤其是成本上升和人滿為患的現象。這樣一來,政府也越來越依賴私立監獄。 美國公共部門和私營企業的合作潛力並不低。公司對生產率的重視有助於彌補官僚低效率的問題。但是當面對利害衝突時,一樣的合作模式卻也可能帶來危險。我今天要講的私立監獄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以美國東密西西比矯正機關(East Mississippi Correctional Facility,以下簡稱 EMCF)為例, EMCF 是一個以營利為目標的私立監獄。在那裡,有許多麻木不仁的警衛,囚犯打架,他們也不管,如果情況太嚴重,他們就會把囚犯關禁閉。根據研究,這樣的處罰對精神健康的傷害很嚴重,但 EMCF 就常用這種方式,完全限制他們與人接觸。根據一些檔案照片,我們會發現有些牢房門邊有一些黑黑的印子,這其實是牆上的焦痕。因為警衛經常忽視囚犯的需要,囚犯為了引起他們的注意,就放火燒自己的牢房。有人說 EMCF 只是個極端的例子,不能代表所有私立監獄,但是這樣的情況不算罕見。 接著我想談談私立監獄的基本營運問題。政府會固定給經營某監獄的公司一筆錢。不過,有一個重要的條件,那就是私立監獄的成本一定要比公立監獄的低。因此我們已經可以猜到私立監獄花在囚犯身上的錢會比較少。此外,私立監獄的目標就是賺錢,而在商業上有一個很簡單的方程式,那就是利潤等於收入減去成本,也就是說,如果成本降低,利潤就會相對地提高。結果是,監獄拒絕提供囚犯足夠的資源,尤其是有精神病的囚犯。他們不但不能接受治療,還有可能被送到禁閉室,這會讓他們的精神狀況變得更糟。當我們了解了這個現象,就能了解為什麼監獄裡的自殺率那麼高。 另外,如果囚犯出獄後成功回到社會對私立監獄非常不利。如果一個囚犯離開監獄後順利地適應社會,那麼他再次犯罪的概率會降低。根據一項研究,私立監獄的囚犯的累犯率會比公立監獄的囚犯高百分之十七,犯罪率越高,監獄的生意就更好。這也是為什麼私立監獄對公共監獄採用的教育和工作計劃毫無興趣。雖然低累犯率對囚犯也對社會更有利,但這不是私立監獄的經營目標,因此造成了利害衝突。 私立監獄裡的囚犯也常常偏年輕,這樣他們保險成本會更低。在囚犯當中,比較年輕的通常是有色人種,比較年老的通常是白人。美國貧困的惡性循環跟種族歧視有很深的關係,然而社會上還有這種現象,這也讓已經在困境中的人更難改變他們的命運。 2021 年初,美國總統拜登實行了一個行政命令,從那天起,美國政府會停止續簽私立監獄的合同。從私立監獄在 19 世紀的建立,20 世紀的擴展,到現在的終止,歷史裡包含了太多的不公。我們現在離理想的社會還很遠。如果想改善美國社會,那就必須繼續研究我們的司法正義制度,繼續爭取公平。